遗 嘱
立遗嘱人:杜XX,女,一九XX年XX月XX日出生,住址:河南省信阳市XX区XX路XX号,身份证号:41XXXXXXXXXX,小学文化。
由于本人年事已高,为避免后人因遗产继承问题发生纠纷,因此趁现在意志清醒,活动灵便,特立此遗嘱,表明本人对自己所有的财产在去世之后的处分意愿。
一、订立本遗嘱时,本人身体状况良好,精神状况正常,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。
二、本遗嘱所有内容均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,未受到胁迫欺诈。
三、本遗嘱所处分的财产为立遗嘱人合法取得的、有处分权的个人财产。
四、本遗嘱所涉遗产的处理:
本人的房产坐落于信阳市XXXX区XXXX小区X栋X单元X层X号,该房屋在本人去世之后归女儿XXX一人所有。
五、本遗嘱一式两份,由杜XX、XXX各执一份
六、上述房屋按本遗嘱所列明的方式进行处理,任何人不得有异议。
立遗嘱人:
见证人:
见证人:
年 月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