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某与查某系同组邻居,2013年12月18日下午,黄某、查某在邻居家中因琐事发生口角,互相辱骂。继而,查某用手掌扇了黄某脸部。双方在撕扯过程中,黄某头发被扯掉,遂黄某被送往医院治疗,住院期间共花费医疗费11327.1元,案发后,查某向黄某支付5000元的医疗费。黄某诉至法院,要求查某支付其各项损失共计30914.3元。
查某委托李胜霞律师,李律师经调查核实后认为,黄某要求的营养费、误工费过高,而且根据黄某提供的住院费用的清单上反映,黄某有42天没有住院,同时,住院费用清单部分虚假用药,总共应当扣除三千多元。而且黄某的休息期限跟原告的身体状况、伤情、以及恢复程度不符,休息时间明显过长。一审法院判决查某赔偿黄某各项损失共计17873.54元。
查某对一审判决不服,遂均提起上诉,经过李律师当庭据理力争,庭下经过和法官沟通,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,告知案件中的厉害关系,双方终于达成调解,查某向黄某支付11000元。